雇主和雇员,谁当多得?

前段时间看完阿耐的《大江东去》,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改革开放中的农村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个体户以及外资在浪潮中搏击的故事。

书中最核心的部分在于利益分配,雷东宝带领的农村企业搞得红红火火,但雷东宝自己的家却在越来越富的村民中显得越来越寒碜;宋运辉主导建立了一个新的国有企业,作为企业最高领导他的收入却远远不如当年和他同时进厂现已下海的虞山卿;杨巡千辛万苦赚了不少钱但社会地位低下;只有来自外资梁思申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

这本书作者的观点是管理者为公司作出了巨大的付出,他们理应得到巨大的回报,为了表明这个观点的合理性,全书大量描写了雷东宝和宋运辉作出的努力,村民对村企业管理层的态度,国企厂长的不算优裕的生活,但明显缺位了村民的付出,对国企员工更是几乎不着笔墨。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可以用人类无差别劳动时间来衡量,但很多东西不是商品,还有些东西,不同人的劳动时间差别太大,实际社会运作中只会让一部分去做这个工作,差别也很小。即使按照资本主义的资本价值理论,也并非所有的付出(投资)都可以准确的衡量为金钱表示的价值。你的知识有多少价值?你的改进有多少价值?你的人脉关系有多少价值?同样,你为这些付出的劳动时间如何换算为人类无差别劳动时间?

既然无法就付出达成一致,那就不可能得到一个公平的利益分配方案了,雇主认为缺少了自己公司就不能正常运转,员工则随时可以更换,自己应当获得更多利益;雇员或许觉得随便换个老板都能工作,缺了员工那肯定是只能关门了,当然自己的利益太少了。有人认为可以通过博弈来达到均衡,但双方掌握的信息存在天然的不对等,雇员明显处于博弈的劣势地位。

首先可以肯定,在双方都不能明确自己的付出的价值的时候,拿出一个双方哪个都觉得公平的方案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拿出一个双方不愿互换的方案:平均期望收益守恒方案。

即雇主和雇员做这件事的平均风险系数乘以期望收益是不变的,但依据双方的能力分工不同,双方做不同的事的时候风险是不同的,但这样仍会有风险系数不能确定的问题,而且,大家对自己的风险程度不能作出准确评估,因此最妥当的办法就是让每个人都可以去测试自己的风险水平。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给每个人机会去测试自己是否有能力以较低的风险获取较大的收益,现在很多企业采用了这种“权利和责任成正比”的方式,看似公平,还是不公平。

已经处在高位的人,拥有更多的机会去尝试,也就是说,他们至少占有机会,机会是最大的资源,而这个资源,不被计算入收益之中。表面上,雇主仍旧按照大风险的情况来获得大收益,但实际上,雇主早就可以控制风险的程度。而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雇主还可以利用对信息的掌控,来夸大和掩盖风险。

谁应多得?也许只有胜利者可以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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